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部署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自2023年8月30日零时起(当地时间),入境人员向海关进行健康申报时,无需申报行前48小时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或抗原检测结果。
特此公告。
海关总署
2023年8月29日
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customs/302249/302266/302267/5337749/index.html
Copyright 四川省新立新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ICP备案号:蜀ICP备13002176号 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江汉路182号邮箱: newrise@new-rise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