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规范公司办公区中央空调使用管理,本着改善环境,节约能源,降低成本的原则。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,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。
一、中央空调使用要求:
1、每年使用空调季节前,必须做好中央空调系统调试和维护,确保
系统运行正常。
2、使用空调时,应关好门窗,保持好室内温度,降低空调使用能耗。
3、各部门人员在离开房间时,应及时关闭空调。
二、中央空调开启时间:
1、夏季5月1日--9月30日,AM9:00-PM7:00。
2、冬季11月15日—次年3月15日,AM9:00-PM7:00。
3、当未在开启时间内,因气温陡增,且最高气温达到30°以上;或
气温骤降,且最高气温低于12°以下,需使用空调时,经分管领
导同意可开启。
4、休息日中央空调不开启,如加班需开空调,须向主管部门申请。
三、 中央空调的管理:
1、各部门要正确使用中央空调,做到“人走机停”,否则一经发现
一次,对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。
2、公司中央空调的日常管理由经办室负责,经办室应设专人管理。
3、各部门在使用中如发现空调效果不好、漏水、有异常响声、异常气味等情况,应及时向经办室反映,经办室应安排专业人员检修。
4、各部室空调出现故障,应及时向经办室反映,严禁私自拆卸修理。若造成空调损坏的,按价赔偿。
此办法从2011年 6 月 1 日起执行。
二O一一年五月十六日